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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批准兑现经营单位一季度薪酬激励

发布日期:2022-04-29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18

       为了充分有效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创造性,主观能动性,集团公司根据六届一次股东会建立薪酬激励制度的精神,出台了《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薪酬激励制度(试行)》、《集团公司2022年度实施<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集团公司薪酬激励制度(试行)>有关事项的规定》。各经营单位根据这两份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的薪酬激励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自三月中旬以来,人力资源部陆续收到了各经营单位报送的薪酬激励人员的考核结果、基本情况、公示情况等报告。

       2022422日集团公司总经理万恒山主持召开办公会议,人力资源部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部长和薪酬管理员参加。会议主要对各经营单位报送的薪酬激励人员的报告及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探讨,批准了20221-3月份普通上岗员工583人次116600元的薪酬激励分配。其中1月份195人、金额39000元;2月份193人、金额38600元;3月份195人、金额39000元。

       万总要求,财务部尽快将薪酬激励分配收入发放员工手中。

       万总提出,薪酬激励制度是集团公司根据当前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为扭亏脱困,经过多次调研、反复讨论后确定的新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能劳多得、干好多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将逐步改变平均主义,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局面。他强调一定要坚持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希望各经营单位用好用足政策,促进整体生产、工作绩效的不断提升;也希望所有员工充分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为企业创造最大的价值,在企业最需要你的时候,厉兵秣马、踔厉奋发。(人力资源部  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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