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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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车须知

发布日期:2013-09-13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917

 

  一、乘客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车站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司机、乘务员的安排,维护乘车秩序,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文明礼貌乘车。
二、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及有可能损坏、污染车辆和有碍其他旅客安全的物品和法律和政府规定禁运的其它物品进站乘车,经查获予以没收,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军人、民兵和公安人员随身佩带的枪支及配备的适量子弹,经出示持枪证,可以携带乘车。
四、一切乘客都应无例外地接受车站值勤人员对危险品的检查。
五、候车或乘车时乘客应看管好随行的未成年儿童,慎防被拐骗走失、摔伤、撞伤等人身安全意外事件的发生。否则,引发后果责任自负。七岁以下儿童乘车要有成人旅客携带。
六、乘客应严格看管好各自携带的行李物品,不要占用车道、人行道、候车座位堆放行李物品,若因乘客疏忽造成行李物品的遗失、损坏、其责任自负。
七、无人照料的醉酒、精神失常、无自理能力或患有急性传染病的人员不准购票乘车。
八、乘客乘车需先依序购票,并保留车票以备查验;旅客购票后在候车室等候上车,留意所乘班车的信息,避免漏乘错乘。为确保安全,旅客未经检票不要进入发车区域,严禁在车场及车辆前后随意走动或蹲立。
九、乘车时须持本站的有效车票,按票面指定的日期和班次,经站务人员检票后上车,对号入座;无指定班次、座号的车票按站务人员安排排队先后验票上车。
十、旅客遗失客票,应另行购票乘车。如事先申报,事后找到原客票,在商定时间内,经验证无讹,退还原票款,免收退票费。
十一、每张全票乘客(含伤残军人优待票等)可免费随身携带10公斤行李乘车,每一张儿童票可免费携带5公斤行李乘车,行李体积不能超过0.02立方米,长度不能超过1.8米,以能放置本人座位下或车内行李架上为限,超过上述规定时,其超重、超体积部分按行包收费,如占用座位的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汽车票查询
十二、乘车时要坐稳扶好,头、手及身体不得伸出窗外,不准翻越车窗,车未停稳不准上、下车,不准随意开启车门。行车中不要与驾驶员谈话及妨碍驾驶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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