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退票规定
客运站办理退票向旅客收取退票费。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或脱班,应允许旅客退票,并免收退票手续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
退票费按下列标准收取:
(一)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2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10%计收,不足0.5元按0.5元计算。
(二)当次客运班车开车前2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2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三)旅游班车开车24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10%计收,不足1元按1元计算。
(四)旅游班车开车24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50%计收,不足2元按2元计算。